会撵狗!” “好,我相信你!”秦朗不动声色的用了点力气,才将手掌给抽了出来,“把车子开进来吧,陪我去买几件衣服。” 家里倒是有穿不完的衣服,一天换一套,一个月都不带重样那种。 可原主的品味,秦朗不敢苟同,巴不得是要把品牌的logo给印在心口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穿着的衣服多值钱。 就差在自己脑门上写上富二代三个字了。 相较而言,秦朗更喜欢内敛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