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这里唱歌。我喜欢这里。” 麦克张大了嘴巴,哈哈大笑起来。宽厚的手掌拍着他的肩膀:“对对对,我的朋友。你曾经教过我的,‘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我也喜欢你,我酒吧里的客人也喜欢你。” 他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伸出大拇指赞扬了麦克蹩脚的汉语,背起吉他往台上走去。 黑人鼓手打出明快的鼓点,手中的吉他奏出激昂的旋律,他张开嘴,唱起今晚的最后一首歌。 当电吉他上那颗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