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殖民者上交利益位居第二,占总利润的255。 年均运回荷兰的财富达4o万荷兰盾,相当于4吨黄金。在当时的生产力状况下,这已是天文数字。以鹿皮为例,是当时中国台湾的主要输出物资,在高峰的1638年,荷兰从中国台湾仅输往日本的鹿皮就达15万张。当时日本处于战国时期,日本武士最喜欢用鹿皮制作“阵羽织”。殖民者掠夺台湾的财富难以计算。 荷兰在台湾的驻军、官员、商人和家属经常保持2ooo-3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