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千万捐款 儿童福利院是由国家民政部门举办,国家给予经费,儿童的公民权利、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儿童福利机构,属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对收养的儿童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福利院有条件的自己开班上课,无条件的送附近学校走读,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合格人才;对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