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质疑如果发生了案件,这样的办案流程真的可靠吗? 精神系协会代表发言:有一个绝对不会撒谎、绝对不会遗漏任何细节的审判者,你们还想要求什么?影音资料作为呈堂证供?今天可以为了一个案件出影音资料,将个人隐私公之于众,凭什么认为明天就不会为了兴趣而私下留存一份影音资料然后再不小心丢失它让它被大众围观?想要完整的保护隐私,我们必须从源头上杜绝它变得不隐私的可能,自然,这个过程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