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造物法则(11 / 13)

,它究竟有何神妙。”

李尘道:“元神修为是自古以来的统称,其实各道对于它的理解和不尽相同,譬如武道就叫武皇,妖修古称大圣,妖圣,今称帝尊,儒道称圣人,亚圣。”

“但有一点,的确是以实质掌握法则之力为标志。”

“掌握了此等力量之后,最为显著的一大变化,就是将能调动天地大道之威能,修成根源道术!”

他言及于此,便把自己对于法则之力和根源道术的理解简单告诉了梅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