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3 / 8)

期可能直接就死刑了。

不过既定事实已经是杀人了,那杀人的理由还有什么可说的?

这可能就是对犯罪事实与犯罪理由的最大差别。

日韩系法律更考虑的事犯罪的理由,亦或者说是犯罪的动机,‘素媛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喝醉都能作为脱罪的理由。

她只是被打成了残疾,被杀掉了,我可是喝醉了啊!

真特么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