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曰——‘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国家掌控铁的定价权,并对生产出来的的铁器统购统销。在这些前提下,他放开冶铁作坊,允许民间商人自主经营,其增值部分,商人的七,国家得三。由此我们可以借鉴的是,首先丝、绸定价由官府主导,朝廷允许私舶出去,番舶进来买卖,对于超过起征价而成交的货物,增值部分官方税三,民商得七。” “抚台说的很明白,不过我还要强调一点,这只是对增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