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的事。 在前朝还在,治安所还不叫治安所的时候,就这样了。 说难听点,这种事古来有之。 不过在上上任治安所长,不,现在应该算上上上任所长了。 在这一位当所长的时期,治安员们从老百姓手里获取灰色收益的事虽然也时有发生,但还没到离谱的程度。 敲诈勒索犯人家属的事固然也存在,但都是个人私下里的行为,而不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真正从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