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克之名!” “如果理智控制得住,我从不杀弱小的对手,例如昨夜的三个小家伙,他们对我构不成威胁。” “年轻人,血渴忍耐的越久,暴走起来越不可控,所以,被我吸食的人,是他们活着的最大贡献。”血骑士举起了骑枪,直指来伦的脸:“我需要那头龙的鲜血,它将祛除我身体内的诅咒,让我摆脱血渴,成为艾博拉什那般的不朽存在!” “它属于我,也属于这片土地!”来伦也提起了战锤,斗志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