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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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拿了巾子过来替她绞干头发,她便到书桌旁坐下开始研磨。

说起来,王姝的毛笔字还是练过的,能写出一手很不错的狂草。

不敢说笔走龙蛇、入木三分,但也称得上赏心悦目。王姝其实是早有字体的,后世人都自幼儿园便开始描红字。王姝如今在一手好的硬笔书法的基础上,又融合了上辈子的用毛笔的习惯,写得一手潇洒大气的行书书法。若是单看字,不知道的人怕是会以为写字的人是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