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庭之前,元绛也未有奢望过,能够避开青苗法之利。 因为对方告得就是这一条罪名,一定想方设法会证明元绛就是为利益禁止这条宗法的。 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三言两语,就将他逼到这份上。 也不得不承认,北宋这些天才,要转职为珥笔,确实是非常快,首先,天赋异禀,其次,律学是他们必修之课,最后 《北宋大法官》第五百九十二章三法之争(六) 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