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李凤梧回到书屋,让朱唤儿磨墨,他则提笔写字。U. ?` 不得不说,读书这玩意儿可以靠天赋和金手指,但尼玛写毛笔字却是个技术活,非一日之功能成,李凤梧倒是能写得一手好硬笔字,可对于毛笔就有些束手无策了。 这段时日也练过不少,但写出来的字总有些鸡飞鸭走的感觉,就连朱唤儿都看不过去了,上前从他手里抢过毛笔,缓缓的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娟秀的蝇头小楷,“看见没,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