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把判定的等次封上,送交覆考所,由覆考官再次阅卷,两天后,覆考所将所定的等次呈交详定所,由两位详定官,由礼部侍郎江君烈和国子司业赵云宸,将初考官所定的等次揭开,与覆考官所定等次相比较。 若二者一致,则依次奏闻。 若二者有差别,就再审阅试卷,或者根据初考官所定,或者根据覆考官所定。 但如果详定官认为,初考、覆考的判定都不合适,也可以别于另立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