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湄公省大发展之前奏(1 / 13)

归化大明,就是大明人,这是约定成俗的,并没有什么正式的文件或证明。

但《国籍法》弥补了这个空白,在法律上给予承认,并有一些正规的仪式。比如宣誓,比如入籍文书等等。

这并只不是要一个仪式感,而是显得更加郑重庄严。别以为成为大明人就那么简单,大明也不是什么人都收的。

李国助明白,董应举也明白。

设一道门槛,宣誓入籍,并不能保证归化人就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