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刑时将人的衣服剥光,身体放在铁床上面,用滚开的水在其身上浇上几遍,然后用此铁梳一下一下刷掉此人身上的皮肉,直到皮肉刷尽露出白骨……” “还有剥皮之刑,简单点说就是在人的头顶之上开一个小洞然后灌进水银,届时人皮与血肉自然分离……” “这是烹煮,将人放在鼎或釜内,加以白水慢慢加火直至沸腾,届时人骨俱烂,犹若烹饪……” “还有炮烙……”万长明指着一件件刑具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