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事件中,虽有重大过错,但赦对林的侵害已构成谋杀。因此,被告人赦逸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赦逸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二、被告人赦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小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