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洪武三年三月三十日,也是大金国的西南招讨司监督完颜斜保离开兴州返回兀剌海城的次日,大明河西节度使司正式发布迁镇令! 河西节度使司,以及下属的兵马司、长史司、营田司、判官司、营造司等衙署,将会在四月初一至初五期间,陆续离开兴州城,向两千多里外的敦煌而去。 随同离开的,还有之前滞留兴州的全部党项国人,以及愿意跟随河西节度使司离开的汉人、吐蕃人、羌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