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军粮。这里不自备军粮,不过种出来的粮食都必须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卖出或作为军粮。不过改革兵制不在镇北将军职权范围之内。 2.改革军制。汉代军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改革之后,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耕种驻扎和作战,各营授予荣誉称号,并由镇北军府直接领导,校尉以上有中郎将,视情况需要调拨数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