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在成立‘添越4号’对冲基金之时,就规定了在基金封闭期间,苏越作为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投资的决策和标的买卖,有绝对的主导权。 所以他的这种由基金资金买进,再由母公司等价赎回的方式。 虽然占用了基金资金的一些便宜,但并不违规。 在基金净值爆炸的业绩面前,最终投资者们,纵然发现了苏越的这些小动作,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在意。 再者,‘添越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