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士绅(5 / 26)

顾炎武直言:“吴中之民有地者什一(十分之一),为人佃作者什九(十分之九)……而私租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者亦七、八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之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

今日交完租,明天就得上地主家借贷。

再加上高昂的利息,从而令佃户世世代代难以逃脱。

所以,当减租减息传到南方时,遭到了大部分地主的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