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缅甸(6 / 27)

长子继承制,不得有丝毫的差错。

如宠妾灭妻,庶子入嫡等,则大加惩戒。

过继,养子等,也是百般重视,必须得到皇帝的恩准。

固然有异性爵位部分能世袭的因素,但根本上还是皇权的因素作祟。

对勋贵的控制不就是如此吗?杔

至于像明初那样,所谓的爵卫继承,包括百户,千户等军职世袭,需要考核什么的,朱谊汐根本就不作考虑。

因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