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涉水猖(四千求月票)(8 / 27)

火焚之刑。

后面又罗列拢共十九条,是为“十九诫”,许甲要他们一一发誓,往后入堂仙家,俱守此诫,是为“神仙十九诫”。

“从前有个狸猫,后来他变成了太子,又变成了皇帝,说起来,我们杀的那只逆羽鸡妖,还是他母亲呢,你觉得他会不来找我们麻烦?”

如今却和今日所求对应上了。

狐仙堂中诸狐狸已经因为狐仙堂显圣人前开始十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