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 这是个什么玩意,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大字,“本王要吃鱼,即墨县的鱼。” 简简单单九个大字,写的那叫一个丑。 郑县令怀疑自己那五岁的孙儿写的都比这个好看。 要不是这令书下方盖着纪王府的官印,郑县令一定把令书撕碎了,扔徐毅脸上,在大喊一句,这是假的。 哪个令书会这么写,就写九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