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白忙活了。 第三次,93年3月10日,丹麦、倭国等二十二国,再次提出同样的议案。 我方提出不予审议,获得通过。 第四次,94年3月9日,丹麦、德国等二十四国,再次提议。 我方同样提出不予审议,并获得通过。 第五次,95年3月8日,丹麦、倭国、枫叶国等二十六国,再次提议,同样再次被否决,不进行审议。 第六次,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