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但换部门来侦办,这背后应该还是有着他的影响力。 当然,这也算不上是“徇私舞弊”,只是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从严、从重,直接就对案件来了个“顶格”处理罢了! 或许很多人会说,说到底,这不还是沾了权力的光吗?若是个没有任何背景的普通人,相关部门还会如此“重视”吗? 这话说的没毛病,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事情你可以不满,但在真实的社会中,“特权”就是一直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