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收财产,杖责五十了事。而那些杀了人或者情节恶劣的,不是同样处斩,就是关入死牢。 当然,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举报的人知道举报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想要反咬一口的,那么按照这个法令难道东西又要还给这个人么?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冯习为此专门发明了一个后世的名词,剥夺政治权利。你当然可以反过来举报那个举报人,如果查证属实,那么你俩的财产全部充公,你俩一起当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