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家驿站的老板。” 这一次我几乎是接着他的话用力点了点头,“得嘞,我懂了。用句时髦的话说,你就是隐形富豪。外边的那三栋楼,还有这家旅馆,都是咱家的。只不过咱家的产业和别人家的不大一样,别人家的都有房本,产权都是七十年。咱家的没那一说,只要f不另行规划,咱家不用搬地方。因为咱家的旅馆是给鬼住的,是阴宅!” 我真不知道是我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异于常人,还是因为旁的,总之按照老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