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被作为案例典范了。 他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笔记本电脑,划动了几下鼠标,把笔记本递给我。 电脑显示的文本并非正式卷宗,而是如他所说,是以案例形式记录的,其中所包含的案子,人物都是用ad等代替。 因为是案例,只摘录了最中心的部分。篇幅虽都不长,我一气看下来,却是脊背一阵阵发寒。 林彤在一旁看完后问:“这些案例中,好像没有和月明的案子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