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洼归一百六十四(3 / 14)

洼归 用户40818377 1329 字 6个月前

解:“两案的现场勘验检材和访问,我们可以说没有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已经多层次、多角度的占有了材料。但是这命案侦破,容不得我们百密一疏!'6-29'现场血足迹实为杨川所留,现场目击者也不可能造假!但接触杨川,我隐约发现了几处疑点,乃至生出一些联想。'6-29'案件的突破,选择在查证伤指人,我十分赞同你的决断,但并非伤指人就是真凶!尽管杨川委实涉足现场,现场血滴咱也提取了,但这一细节确实又是关健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