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南鸟岛反邪恶国家公约简称南约(3 / 15)

安全、正义的方式,解决其可能涉及的任何国际争端,并使其在国际关系中避免受到威胁。

缔约国实行“集体防御”,“各缔约国同意对于一个或数个缔约国的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的攻击”;

“如果此种武装攻击发生,每一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所承认的单独或集体自卫权利并行使,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的行动,包括武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