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二十三,这三个日子即便是‘闭日’也不能用,尽量不用家人的生日当成下葬的日子。每年的“四离日”不用,既: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记住了啊,不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是前一天,这四个日子被称为“四离日”。同样,“四绝日”也不能用,既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前一天。“暗九日”不用,既每月的十八、二十七日。十七日不可用于下葬古人认为此日犯重丧,然后就是‘杨公祭日’不能用,正月十三,二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