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区自隋朝时已启肇端的海上贸易,到了唐代,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海船、港口、外销货物事实存在。潮州逐渐成为“******始发港之一” 1858年6月(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签订了《天津条约》,条约规定增开潮州府等十处通商口岸,清咸丰十年(1860年),澄海县所属的“沙汕头”被定为通商口岸,称“汕头埠”,清同治六年(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