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早些年,迫于官兵的威势,尚且不敢太过放肆,现如今倒是无所谓了。 按明廷军制,可以粗略分为“军”和“兵”两者。 前者的代表便是各地卫所,由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统御。 作为洪武年间明太祖所创的制度,卫所军主要负责屯田等事宜。 平时为民,战时亦可杀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