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大夏征虏军(3 / 13)

况下,可以跳过监察院与军法司这两套系统,直接将特定目标逮捕,这个权力是相当之大的。

徐晋非常清楚,内统局的这种特权其实对整个司法系统有很大的破坏性,因此他曾多次交代过总务凌棠,除了颠覆政权.卖国叛乱等重大恶行,平日不可滥用内统局的特殊司法权,只要条件允许,尽量还是跟其余两个系统协商后再进行抓捕刑讯等工作。

军法司行刑通常是内部处理,并不向外开放与监察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