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殿试(下)(4 / 22)

条铁律,一直延续至今。”

“一是没收元朝官田和豪强地主的田地,分为官田和民田,其中官田用于赐予功臣或出租给平民,民田则免除税赋或减轻税赋;

二是实行“永不为奴”的政策,禁止地主以债务或其他方式剥夺农民的人身自由;三是实行“永不加赋”的政策,规定每户每年只需缴纳一定数量的钱粮和劳役,不得随意增加;

四是实行“永不迁徙”的政策,规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