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移动,他甚至比桑切斯更熟悉普姨的中长传。 桑切斯三个箭步追上足球,再次反弹而起的皮球就在他身前,肩膀的高度。 他的脚下活当然很好,南美出来的前锋对足球的感觉就像猫和毛线球,天生一对儿。 可桑切斯还是打算用脑袋,这是他和猫不一样的地方。 桑切斯不打算戏弄或者过掉卓杨,他很有自知之明,也因为他对卓杨充满着敬仰,惹不起的人一定要躲。 他想要把足球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