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斯特林强得多。 可斯特林把足球捅出足够遥远,都不是传给三秒之后的自己,而明显是打算传给下辈子的意思。然后就狂飙速度。 单论冲刺速度,小火箭还真不是斯特林的对手,别忘了这二货血管里流着牙买加祖宗的血。 斯特林为什么敢这么二?因为他不怕丢球呀!后边有一个砌了墙的奥塔门迪,自己丢个球还叫事儿? 越不怕丢球就越放得开,越放得开反而还丢不了球。冲刺到前场,再一趟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