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表明自己的比赛态度,真实没有卵用。 利物浦是杀人诛心的球队,逮住机会铁定要把对手往死里楔。这个球若是进了,比赛真的也就结束了,所以不但因斯在疾驰,因为位置关系,米尔纳和阿诺德也双双杀奔。 因斯带球技术相当凑合,一个大趟球既让自己能把速度拉起来,也恰好能在禁区外赶上第二步。 埃德森冲出了禁区,他本就是门卫属性,平时滑铲一天要练一百多个。 此时因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