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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西边的邻居,是个叫翁某的汉子。

翁某可不是什么张三李四。他是个“绿林好汉”,这是对退隐江湖、腰佩大刀、名头响当当的盗匪头子的一种雅称。

江湖传闻,他藏匿的金银财宝,能让巨龙都眼红。

小二的计划,就跟这批金子有关。还需要一点点……富有创意的融资手段。

“丁郎,我的爱人,”她说道,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意,“你对参与一场小小的业余戏剧表演,感觉如何?”

丁生,只要是小二的主意他通常都来者不拒,此刻却是一脸茫然。

“我们要演戏吗?”

“差不多吧,”小二应道,脑子里已经在排练台词了,“一出我们借到一千两黄金,而我们亲爱的邻居翁某,则是那位热情洋溢的投资人。”

这计划胆大包天。风险极高。十有八九,他们会落得个被怒火中烧的翁某提着刀追砍几条街的下场。

但小二眼中闪烁着那种光芒,那种写着“放马过来,老娘奉陪到底”的光芒。

小二的“借款”行动,堪称狡黠与勇气的完美结合。

她可没直接跟翁某开口要钱。哦不,那也太没技术含量了。

她编造了一个催人泪下的悲惨故事,那故事之曲折离奇、感人肺腑,简直可以去参选年度最佳剧本奖。

她旁敲侧击地暗示了失落的巨额遗产、邪恶的远房亲戚,以及一位虚构的、临终前特别嘱咐要资助“有前途且擅长放风筝的年轻夫妇”的曾祖母。

翁某,别看他外表粗犷,随身携带各种锋利武器,骨子里却似乎对煽情戏码毫无抵抗力。

又或者,他只是被小二那种说哭就哭,眼线(如果她有的话)还纹丝不乱的演技给镇住了。

他嘟囔了几句,呼哧带喘了几声,大概还把玩了几下他那把明晃晃的大刀以示威慑。

但最后,他还是掏出了一千两黄金。

或许他以为,这是给“前造反派现已痛改前非青年创业基金”的一笔慈善捐款。

小二和丁生,一夜之间,光荣地脱贫致富了。

他们置办了一处小小的田产。他们添置了没有可疑污渍的新衣裳。他们甚至吃上了不用从路边采摘的食物。

日子过得美滋滋。几乎是好得有点不真实。

俗话说得好,当生活好得不真实的时候,一群无赖(无赖)通常就快要粉墨登场了,他们正搓着贪婪的小手,伺机而动。

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这群不请自来的、专精于“他人财物鉴赏”的行家,决定登门拜访小二和丁生。

他们大概以为会遇到一对吓得魂飞魄散、哆哆嗦嗦奉上所有家当的倒霉蛋。

他们万万没想到,会遇上小二。

当那名匪首,一个虚张声声势大于实际脑容量的家伙,一脚踹开他们家大门时,迎接他的不是尖叫,而是一个正悠哉品茶的小二。

“几位,”她开口,声音甜得发腻,却又透着一丝危险,“是迷路了呢?还是对本宅女主人的法术修为,不幸地了解不足?”

那伙强盗起初还有点懵,但很快,他们就亲身体验了一场名为“千万别惹一个刚忙完一天家务的女巫”的现场教学。

门锁“咔哒”一声自己锁上了。屋里的家具开始跳起充满威胁意味的舞蹈。一个尤其倒霉的贼,发现自己的裤子竟然凭空着了火。

这与其说是一场抢劫,不如说是一场即兴的、极具攻击性的魔法表演。

无赖们尖叫着逃走了,嘴里胡乱喊着什么女巫、着火的内裤之类的,只留下他们未遂的野心(以及一股挥之不去的布料烧焦味)。

小二只是又呷了一口茶。“说真的,如今这地方的 пpecтyпhnkoв(罪犯)素质,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消息终究还是传了过来,如同所有消息一样,大概是搭乘一只累得半死的鸽子(新闻也需要交通工具嘛)。徐鸿儒的造反大业,黄了。

帝国,正如所有帝国的一贯作风,展开了反击。白莲教欢乐多俱乐部,被官方强制解散了,主要还是靠武力。

小二心头掠过一丝怅惘,倒不是为了那场本就希望渺茫的叛乱,而是为了那些被卷入这场烂摊子的人们。

她听说,一位名叫赵长春的人,大概是她叛军生涯里某个点头之交,已经落得个横死的下场。他年幼的儿子,成了孤儿。

小二,她的人生规划里似乎自带“捡拾流浪人类”条款,当下便决定不能眼睁睁看着那孩子自生自灭(这次是比喻意义上的狼,不是真狼)。

于是,她动用了部分(勉强算是合法途径得来的)积蓄,找到了那个孩子,并顺理成章地收养了他。

他们的小家庭,增加了一名新成员,一个大概还处在懵圈状态的小不点。

丁生,好人一个,出人意料地擅长带孩子,主要方式是任由孩子在他那些重要的文稿上涂鸦。

生活进入了一种新的常态:一部分是家庭温馨,一部分是魔法家政,还有一部分是“努力向孩子解释为什么家里的勺子有时候会顶嘴”。

然而,他们新获得的财富,以及小二偶尔展露的、那些“东西会自己修好”之类的小把戏,并没有逃过当地村民雪亮的眼睛。

闲言碎语开始滋长。

“你瞧见她家菜园子没?那些番茄,我敢打赌是自己长出来的!”

“还有他们家那口井,就算天再旱也从没干过!太邪门了!”

嫉妒,那只红眼睛的怪兽,开始探出它丑陋的、热爱搬弄是非的脑袋。

没过多久,就有人,很可能是住在巷子那头、总觉得小二家晾的衣服干得太快的张大妈,决定向官府“举报”。

“我们村里有个女巫!她跟……跟那些行为端正的家具勾结!”

指控虽然捕风捉影,但官方的关注,却是小二极力想避免的,毕竟她过去的人生履历,色彩略显丰富了些。

“行了,”某个清晨,小二一边麻利地收拾行囊,一边宣布,“集体出游!新城镇,新冒险,但愿那儿少点喜欢扒窗帘缝偷窥的包打听。”

于是,他们带上养子,带上会说话的勺子,还有剩下的金子,搬到了益都的西郊。

崭新的开始。又一次。

到了益都,小二决定转换职业跑道:当个企业家。

她不打算再依靠什么来路不明的贷款,也不想再受那些叛军头子一时兴起的念头摆布。

她要创造点什么。闪闪发光的东西。

一座琉璃厂。

为什么是琉璃?或许她喜欢那玩意儿晶莹剔透的样子。或许她预见了未来会被各种新奇的玻璃镇纸所充斥。

不论原因为何,小二将她那过人的才智和出人意料的商业头脑,一股脑儿投入了进去。

她烧制的琉璃,可不仅仅是琉璃。那是艺术品。那是附了魔法、偶尔还会自我清洁、并且拥有超越已知物理学范畴色彩的奇珍。

“小二牌神奇琉璃”一时声名鹊起。

人们从四面八方慕名而来,不单是为了那巧夺天工的技艺,也因为有时候,如果你买的花瓶够多,小二或许会悄悄给你回家的路施个法,保证一路平坦无坑。

她发财了。真正意义上的、无可否认的、“买得起不止一把勺子”的那种富有。

她的家业,运转得如同一台上了油、还带点魔法属性的精密时钟。

她定下了规矩。很多规矩。

规矩第三十七条乙款:“凡抱怨附魔自动搅拌粥品口味者,罚洗碗一周。须使用未经附魔的海绵。”

奖赏丰厚,惩罚则充满创意,且通常伴随着闪闪发光的亮片。

但小二并非只顾着积累财富和用亮晶晶的后果恐吓员工。

她还记得当初数着米粒下锅的日子。

她资助乡里,出钱打井(这次多半是普通的水井),扶持贫困人家。

当一场大旱席卷当地,人人渴得像沙漠旅人的袜子时,小二决定必须采取直接行动。

她爬上附近最高的山头,做出了一连串复杂的、看起来酷似某种行为艺术舞蹈的动作,嘴里念念有词,也不知是古老的咒文还是她的购物清单。

然后,天降甘霖。

不是毛毛细雨。是那种酣畅淋漓、能救活庄稼、灌满水库的倾盆大雨。

村民们都看傻了。

他们对小二的看法,从“那个女人有点古怪”,光速转变为“小二大人万岁!行云布雨的活菩萨,巧夺天工的琉璃仙子!”

她成了当地的传奇,受人敬重的社区楷模,一个能点石成金(把沙子变成财富),也能把坏天气变成小麻烦的奇女子。

丁生紫陌,如今已是一位薄有诗名的地方才子(他的《咏完美球形镇纸》一诗,在当地广为流传),只是在一旁骄傲地咧嘴傻笑。

他的小二。从叛军将领到琉璃大亨,心肠却如她最精美的作品一般,清澈明亮。

他们从此过上了,即便算不上全然普通,却也富足安康,并且内裤着火事件显着减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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