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拍胸脯(1 / 13)

这个时候的国有企业的保卫科跟以后的国有企业的保卫科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从七八十年代起,一直到九十年代中前期,国有企业的保卫科的工作人员不仅可以名正言顺地穿着警察制服,而且还跟正式警察一样拥有执法权,乃至于一些大型国企的保卫科人员还可以合法地佩戴枪支。

虽然说国企保卫科的人员工资是由企业发放,但是在业务上乃至人事管理上,却要归属于公安局和企业的双重领导。保卫科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