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拍胸脯(2 / 13)

乃至于人员调动,必须要经过公安局方面的点头才能生效的。

因此一直到九十年代中前期,国企保卫科实际就相当于企业派出所,对企业厂区、生活区和家属区的案件有执法管辖权。一旦在这个范围内发生什么案件,首先就由保卫科派人进行处理,只有那些案情重大或者案情复杂企业保卫科不能够胜任调查的案件,保卫科才会上报给公安局,由公安局派人直接侦办。

相比之下,九十年代末期之后的国企保卫科,实际上跟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