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广西传销血案陈旭明(一)(2 / 14)

本案的主犯陈旭明,案发时24岁,老家在辽宁省沈阳市。

2003年陈旭明退伍之后,一直在家里闲着没事做,之后在老乡的介绍下,带着自己的全部家当1800块钱,来到了广西柳州,开始干传销了。

当年广西是非法传销的重灾区,柳州又是重中之重,这里有很多无业青年干这个活。

陈旭明怀揣着发大财的梦想来到这里,刚开始的时候非常努力,别看他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