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研究结果是节省了10%的用量,我们当时在讨论的时候也在想这是不是算一种创新,但当时考虑到这个可能存在抄袭的后果,出于谨慎起见,我们否定了属于创新的可能。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当时不了解林长生同志才是原创者,7%和10%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既然先锋科技公司已经利用了这项专利的使用权,那还不如坐下来谈一谈,将这项专利从7%提升到10%,让连长生同志也加入先锋科技公司,这样大家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