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谊汐看来,雍正时期施行的火耗归公,只是治标不治本,或者说,其本质就是苛政。 地方政府收上来的白银重新锻造成官银,提纯锻造等一系列动作,其中必然就会有损耗,即火耗。 在雍正之前,地方官员会为原本的赋税额度上,加征一两成,充当火耗,毕竟朝廷收税可不打折扣。 而征收的火耗,除去真正的损耗,其他尽归地方官所有。 而雍正施行的火耗归公,就是把正税以外的火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