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胜诉(3 / 14)

律剑 提莫太 1305 字 5个月前

”书更能印入脑海里。

“鉴于双方争议点这样大,本庭就不组织调解,进行最后的陈述。”主审官说道,“已经说过的法律观点就不用再次重复,先由原告方陈述。”

“我要发言!”一个声音从旁听席上传来,大家朝着声音看过去,是宏管家。

“我要发言,我要说几句。”宏管家举起瘦长的右手,颤巍巍的站起身。

“你是何人?怎么有资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