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余雨晴指认了四十九岁的被告人,蓝贺俊。 放完了录像带之后,检察官说:“恳请法官阁下,根据人民法.强.奸.罪第四十五条以暴力.性.侵.致十五岁以下儿童重伤残疾罪,判处被告无期徒刑!” 法官沉吟了一番,转头看向坐在被告席的蓝贺俊,问道:“被告,你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吗?” 蓝贺俊面容很平静,他的样子,完全不能让人相信,他是竟然那样的变态!那样的残忍! “我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