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激励周期确实很关键,既不能让员工觉得遥不可及,又要规避一些员工的短期行为。” 边学道点头。 傅采宁接着说:“我的想法是,将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按3:3:4的比例,每年1次,分3次授予完毕,同期股权的解锁及期权的兑现亦分3年期实施。这样,一项股权激励计划的全部完成就会延续6年。在此期间,员工中途任何时刻想离开公司,都会觉得有些遗憾,以此增加其离职成本,强化长期留人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