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银元一亩,但依旧相当一大部分人是赤贫,无法出资购田,也不能简单粗暴的将他们赶走。成服他们打算,以殖商银庄的名义,与耕户立下楔书,许他们在税赋之外,以租代偿,十年之后田地即归为永业,十年之租归入银庄算售田款!这个工作,要府衙以及县跟下面新设的乡司配合着进行。当然哦,官员们替殖商银庄做工作,殖商银庄也需要额外拔些银钱给寿州府,算作补助——至于怎么补,你们谈,谈妥之后公告出来,不要藏着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