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人当兵,不再按期更代。 其后,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征伐。 用募对象多数是农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以及被放免的奴隶。 又有选募,即择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勇敢士”从军。 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并实行“七科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嗸婿、商人(含曾作过商人或